2月11日早上6点,天还没亮,高明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共30多名干警便连同区内镇街、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分九个执行小组,出发对40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此次执行由郭云雄副院长任总指挥,张明祥局长、任雪英专委及李志忠副队长任副总指挥。执行前,张局长召开局务会议,对这次执行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强调一定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干警的人身安全。
因为前期工作的周密完善,执行中各位干警的密切配合,此次执行得以顺利开展,有多位被执行人当场缴交社会抚养费共21.4万元。本次集中执行处罚了违法生育者,同时宣传了计划生育政策,有利于促进依法生育。计生部门对我院积极配合计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