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是个令蔡某等97名工人欣喜的日子,因为,经过高明法院执行局的不懈努力,他们在这一天领到了282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回家过个欢喜年了。
葳林家具厂从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奖金计算方案》,大部分工人的工资均下降,且工资越高,降幅越大。蔡某等97名工人认为该方案未经工人表决同意,该厂的做法违背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了工人的合法权益,经与厂方协商未果,而诉至法院。2014年8月底,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葳林家具需赔偿蔡某等97名工人经济补偿金352万余元。
2014年9月底,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收到该案以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厂方联系,希望其尽快赔付经济补偿金给工人们,但厂方态度冷谈,不配合执行,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了解到厂方的态度之后,执行法官一边继续与厂方协商,一边查封了该厂的土地和房产。年关将近,考虑到工人们急需钱回家过年,而土地和房屋的评估、拍卖周期较长,执行法官便一次又一次地亲自到该厂与其负责人及代理律师协商。经过近十次协商,加上省高院再审后驳回了该厂的再审申请,该厂权衡利弊之后,终于同意支付282万元经济补偿金给工人们,工人们也欣然同意。帮工人们拿到了钱,执行法官的心头大石终于放下了。
双方正在签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