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高明法院开展代号为“惊雷行动”的集中执行行动,依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名,搜查被执行人房屋7处,执结到位金额66670元,其中1名失信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了34170元的执行款。
“高明法院‘惊雷行动’现在开始!出发!” 傍晚六点半,随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付奇一声令下,高明法院65名干警兵分四路,分赴高明区荷城街道、更合镇以及南海西樵镇等地开展执行行动,依法搜查被执行人房屋以及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实施抓捕。
与此同时,各行动小组通过单兵执法仪把现场行动情况传输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受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
当晚,其中一组执行人员先后来到了失信被执行人罗中某、欧某连夫妇和罗伟某、麦某红夫妇在荷城街道的两处房屋。
罗中某和罗伟某是兄弟关系,兄弟夫妇4人因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30万元及利息,而兄弟夫妇的两套房屋已在借款时抵押给了申请执行人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前期执行中,法院已依法对这些房屋进行了查封,采取了停水停电等相应措施,但其仍拒不搬离,时间长达3年之久。而且,每次执行人员上门的时候,罗氏兄弟均不见踪影,只留下欧某连、麦某红以及老人孩子企图阻挠执行。
在罗中某位于沧江路的家中,执行人员刚好碰上了吃完晚饭的被执行人欧某连。经劝说,欧某连仍拒不搬离房屋,期间还迟迟不愿出示身份证明、企图隐瞒身份,家中的两位老人也出来喊冤、哭诉。对此,执法人员再次耐心说理、迅速控制场面,最终依法对欧某连实施了拘留。而在罗伟某位于康宁路的房屋中,执行人员几经敲门还是没人响应,经强行开锁,躲藏在家中的被执行人麦某红才带着儿子在黑暗中现身。在现场,执行人员还发现,虽然房屋已被停电,但被执行人竟然还私接了电源继续生活。不过考虑到麦某红带有脚伤,儿子尚小,晚上家中没有其他人,经请示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人员还是决定暂且不予拘留麦某红,再次向其申明了法律后果。
据了解,本次执行行动持续到晚上十点钟,大部分被执行人均配合法院工作开展。行动中,法院共出动干警65名,警车10辆,执行案件18宗,依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名,搜查被执行人房屋7处,执结到位金额66670元,1名失信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了34170元的执行款,3名被执行人达成和解,2名被执行人承诺搬离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